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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宣判!“横山县残疾人阳光就业信息部”被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创建时间:2020-09-14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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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0日,曹磊等13人涉黑案二审宣判。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首犯曹磊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一年又两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曹磊以其妻名义注册成立“横山县残疾人阳光就业信息部”,对外称“残疾人协会”,通过发放工资、许诺抽成等手段招揽、引诱、拉拢残疾人加入,多次进行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干扰、影响他人正常生产、生活,甚至阻挠司法机关执法,严重破坏了当地及周边地区社会治安、经济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以曹磊为首的犯罪组织,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近年来,我市民间借贷纠纷呈井喷式增长,“要账”成为一时的热门话题。以曹磊为首的“横山县残疾人阳光就业信息部”,是典型的滋生于此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我市两级法院将继续依法打击非法放贷讨债的犯罪活动,严厉惩处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深入推进诚信榆林、平安榆林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