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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从严从实抓党建

创建时间:2016-09-18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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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从严从实抓党建

从严从实抓党建   抓好党建促发展

中共榆林市委政法委员会
 

 近年来,榆林市委政法委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突出党建引领、作风建设、问题导向、责任落实,以“666”模式全面推动党建工作提质增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一、“六个从严”夯基础
    “严”是基础。谋事创业,不从严上要求,断然难有实实在在的成效。我们坚持“六个从严”,从思想、组织、作风等方面夯实党建基础。
    一是从严开展专题教育。坚持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作为党建工作的有效载体,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握教育主题,突出问题导向,贯彻从严要求,坚持以上率下,规定动作力求规范,自选动作突出特色,宣传引导营造氛围,督导检查不走过场,扎扎实实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夯实党员干部的思想基础,有效激发党建工作活力,结合专题教育和主体业务共推出58项政法综治维稳刚性措施。
    二是从严加强机关建设。从加强党组织建设入手,先后推出党员任职岗前谈话、科室工作考核、干部到岗监督考勤、每周工作报告、党员示范岗、党员集体例会学习、党员承诺践诺等制度,党员管理和效能实绩明显提升,驻村联户扶贫村横山县武镇谢家沟村成功脱贫,驻横山县波罗镇二石磕村第一书记为村集体争取项目资金50余万元,成立包抓党建示范乡镇建设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调研指导、督促检查米脂县沙家店镇党建工作,委机关连续九年被评为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在 “五型机关”、“模范机关”及精神文明创建等活动中多次被评为先进单位,为推动全市政法整体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发挥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从严打造过硬队伍。协调组织、人事部门,在县级、科级、一般干部三个层面有效落实政法委协管干部职能,推行县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主要领导异地交流任职和回避制度,政法部门内设机构领导岗位轮岗制度,政法系统一般干部双向交流挂职制度等,做到干事与管人相结合。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支持政法部门(干警)依法履行职责的指导意见》,支持政法干警正确使用警械和武器,严惩袭警、妨碍公务和伤害政法干警行为。严格落实政法部门党组(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组织开展查思想、查纪律、查服务、查作风活动,对涉及审务、检务、警务、狱务的一百多项内容全部进行了公开。全面推行政法队伍分类管理机制,建立党员干部和政法干警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制度,加大从严治警措施落实,先后通报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21件。
    四是从严加大明察暗访。在全省率先成立督查考评室,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明察暗访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全市政法综治维稳督查工作人才信息库》,就党建、精准扶贫、政法主体业务等开展明察暗访,着力解决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两张皮”问题,共暗访部位600余个,发现问题155个。牵头成立全市网络舆情应对和依法处置协调小组,确定专人24小时进行舆情监测,搜集发现涉及全市政法舆情212件,调查回复上级机关和领导批示舆情43件。对暗访发现问题、政法负面舆情及领导批示事项,第一时间落实到相关县区和市级政法部门;对“车托”、非法中介、城区道路乱停车和乱收费等热点问题进行专项督查、专项整治。
    五是从严进行考核考评。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坚持把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作为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建立年度县区政法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县区法检公三长“向人民报告”工作考评、综治维稳成员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机关科室绩效考核及市级政法部门系统考核5项考核机制, 考核结果全部排名排位,作为单位评先评优和个人尽职晋级的依据,实现了县区、市级成员单位全覆盖和“能者上”、“干者容”、“庸者下”,形成推动政法整体工作的强大合力。
    六是从严坚持责任查究。结合“三项机制”和《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出台《关于严格实行省市公众安全感调查结果责任查究的意见》、《全市维稳工作问责办法》及《督查工作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问责办法,充分运用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挂牌督办、考核考评、取消表彰资格、处分建议、“一票否决”等责任制追究措施,加大问责力度。共对全省公众安全感调查后进的7个县和7个政法部门进行了警示,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追责36人,对因干警个人行为引发负面舆情问责18人。通过严规矩、明责罚,让不适应、不作为的干部知压力、受惩戒、腾位子,使“党建问责”和“主业问责”成为“新常态”。
    二、“六个注重”激活力
    “实”是目的。谋事创业,不向实处着力、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再严的要求也是徒然。我们在落实原有“双十举措”的基础上,把握“六个注重”,进一步激发工作活力。 
     一是注重培育政法工作标杆。牢固树立“党员意识”、“精品意识”和“标杆意识”,在党员干部和政法系统中组织开展“找标杆、学标杆、做标杆、树标杆”活动,委机关推出“标杆党员”2名,坚持“原始创新”与“集成创新”相结合,政法各系统、各警种、各层面分别建立“典型库”,已培育各类先进典型90个,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学习推广,今年上半年,仅委机关在中省各类媒体发表宣传推广稿件206篇,在全市政法系统营造了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二是注重推进规范化建设。将今年确定为“党组织建设提升年”、“维稳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升年”和“执法监督工作基层建设年”,围绕党建七项重点任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大治安刑事案件防控、反恐防暴以及执法规范化建设等主要工作,完善更新党建台账、提升基层政法单位维稳工作“六化”能力和基层执法监督工作科学化水平,引导政法队伍严格按法律、按程序执法,按原则、按规矩办事,按《党章》、《准则》要求自己。
    三是注重提升“两率一度”。对全市城区19个乡镇(办事处)和农村203个乡镇(办事处)分别进行社会治安满意率和平安创建知晓率抽样调查,调查结果分别进行排名排位,全市通报。对社会治安满意率全市排名后12位的,第一年“综治警示”、挂牌整治,连续两年“一票否决”、挂牌包抓,连续三年对其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组织措施处理;平安创建知晓率全市排名后10位的,第一年限期整改,连续两年的挂牌督办。
    四是注重实施“综治维稳工作鉴定”。以中央《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出台为契机,制定《领导干部晋职晋级实施“综治维稳工作鉴定”办法》,将综治维稳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干部考核,明确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管理范围内的干部拟提拔任职或平级转任重要岗位的都要征求综治维稳部门意见。
    五是注重解决突出问题。结合全市基层党建“百日攻坚”行动,以问题为导向,把寻差距、找问题贯穿始终,梳理排查出防控风险、反恐防暴、平安建设、执法司法、舆论沟通、队伍建设六大类十八项突出问题,针对排查出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工作短板,进行集中交办整改,明确责任单位、细化工作措施、落实整改时限、强化督促检查,进一步补齐政法工作短板,提升政法机关执法司法公信力,提高党管政法能力和水平。
    六是注重开展阳光服务。市级政法机关结合各自本职工作,强化服务理念,分别晒出便民利民清单。市中院推出立案、信访等六大类25项措施;市检察院推出受理投诉、司法救助等20项措施;市公安局推出户籍、出入境管理等六类35项措施;市司法局推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19项措施。近百项措施的推出,方便了群众办事,提升了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
    三、“六个提升”促发展
    “效”是结果。我委结合党建工作推出的一系列创新举措,在深化和推进政法工作、提升政法整体水平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实现了“六个提升”。
    一是在维护社会稳定上实现新提升。牢固树立维稳第一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围绕维稳三项重点工作,分别建立工作台帐,推行“三会合一”研判通报制度,强化源头化解,提升应对能力。出台《榆林市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操作办法》,将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各新区管委会稳评工作纳入全市整体考核盘子。全面推广府谷县“书记县长轮流包月,县委副书记和常务副县长轮流包周,其他县级领导轮流坐班”的接访措施。创新驻京接访劝返机制,实行“法官现场释法、公安一步带离、信访落地督办”模式,信访秩序持续平稳向好。
    二是在社会综合治理上实现新提升。推行“年初统一申报、网上动态通报、年终组织考核”的平安创建方式,城区重点创建平安社区、乡镇重点创建平安家庭。加快综治网格化、信息化建设,加快城乡防控体系建设,实现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全覆盖;创造性推行“三三制”、“十户联防”等小技防模式,加快技防设施向乡镇、农村延伸,利用视频监控破案数占到80%以上。严格实行“挂牌整治”和“责任查究”,围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治理,推进社会治安持续好转。去年,全省调查中,公众对我市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达到92.38%,较上年度提升0.43个百分点,平安创建知晓率达到86.74%,较上年提升3.74个百分点。
    三是在依法履职能力上实现新提升。聚焦执法司法主体业务,出台《2016—2020年全市政法干警教育培训规划》,以政法领导干部和所、队、庭负责人为主要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大学法、大培训、大练兵活动,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上半年,公安机关共破获刑事案件5075起,刑事拘留2468人,逮捕1259人,查处治安案件14760起,行政拘留4321人,破获毒品刑事案件247起,强制隔离戒毒1498人,全市百名民警刑事案件破案数、治安案件查处数、逮捕人数、强制隔离戒毒人数、治安拘留人数均居全省第一。检察机关共批捕严重刑事犯罪嫌疑人777件1088人,起诉1637件2051人,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45件84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66万元。市县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2648件,审(执)结35757件,较去年同期上升19.2个百分点,共受理执行案件16803件,占全省24.92%,执行标的99.64亿元,占全省27.97%。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共排查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4271件,调处3993件,调处率达到93%。
    四是在队伍整体形象上实现新提升。坚持政治建警、素质强警、从严治警、文化育警,建立群众监督评价政法工作机制,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衙门作风、特权思想、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了集中治理,对一线窗口单位着装不规范、服务态度差、纪律涣散以及“车托”等进行了专项督查,采取条块结合、分步实施的办法对重点案件进行评查,在全省公众安全感调查中满意度排名处于系统末位的政法部门予以警示通报等一系列措施,推进了政法队伍的整体进步,推动出台了一大批便民利民措施,去年,公众对政法系统满意度平均上升0.64个百分点。在省级政法机关系统考核中,我市公安局、司法局、安全局均为优秀等次,政法各部门及信访、“610”办共有106个集体、166名个人受到中省表彰。
    五是在工作争先进位上实现新提升。率先在全省设立“政法工作创新奖”,对25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创新工作进行了表彰推广。建立“全市政法典型管理库”,通过分片指导和包抓联系等方式,培育各类先进典型90个。加大对各类典型的宣传推广力度,编辑印发《工作探索与实践》、《媒体眼中的亮点》和《追赶超越看政法》,通过召开新闻媒体座谈会,举办政法系统宣传舆情专题培训班,组织策划重大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市委政法委创新创优“1+10”工作举措等五十多项经验做法,多次被《法制日报》等中省媒体刊物宣传推广,在全市形成了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争先进位的浓厚氛围。
    六是在党管政法水平上实现新提升。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更加重视政法工作,经常听取政法工作汇报,视察、调研政法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支持政法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为政法工作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委机关先后推出的“1+10”工作模式、“新十条”创新举措、“五十八项”具体措施,形成了纵贯市县乡三个层级,横跨政法委及法检公司五个部门,相互联系、互为补充的一个较为完整的体系,从不同角度、各个层面强化了党委政法委的职能,逐渐成为工作上的有力抓手,初步改变了政法机关“单打独斗”的状况,形成了政法委综合协调、政法部门牵头负责、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执笔:韩锋  加维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