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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公安局全面启动集中督察工作机制改革

创建时间:2017-07-05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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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公安机关各类现场督察、专项治理、专项督察等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基层公安队伍管理的压力日益增大,警务督察部门工作量急剧增加,现有督察警力和工作运行机制已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工作任务需要。针对现状,榆林市公安局积极创新督察工作机制改革,整合全市督察警力资源,构建“大督察”工作格局,努力实现追赶超越目标。
    一、党委重视,列入重点改革任务进行研究
    为着力解决全市公安督察警力不足,县级督察力度不大,全市督察部门普遍存在“独察”和“都察”等问题。20161227日在省市涉警舆情调研座谈会上,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张明提出了整合全市督察警力资源,创新督察运行机制,进一步强化市级督察的工作思路。201714日,在市局党委班子碰头会上,张明副市长明确提出了“整合全市督察警力资源,构建榆林大督察格局”的工作要求。23日,张明副市长在警务督察支队办公室看望慰问时强调,“警务督察支队新的一年工作开局良好,要保持良好的工作势头。下一步,市局党委将配齐、配强警务督察支队的干部,增配办公用房和其他保障,大力支持警务督察支队更好地发挥作用。”224日,市公安局党委将“整合全市督察资源、完善集中督察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现场督察和常态化集中督察”列入《2017年全市22项公安重点改革任务》和《2017年全市公安工作要点》,强力推进工作开展。市局成立了以张明副市长为组长,马卫东副局长、刘仁亮书记和王殿玺主任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为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张明副市长和刘仁亮书记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委会和局务会进行专题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指导工作开展。
    二、创新机制,初步形成大督察工作格局
    按照张明副市长和刘仁亮书记的批示指示精神,警务督察支队积极调研,整合资源,结合实际,创新机制,推进全市警务督察工作追赶超越。警务督察支队起草了《全市集中督察拟抽调人员和工作意见》,从各分局、交警支队抽调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优秀民警到警务督察支队开展集中督察,推荐法制、刑侦、派出所等业务部门的优秀民警建立督察人才库,根椐工作需要参加投诉案件和维权案件的核查以及异地督察等工作,组织全市警务督察民警不定期的进行实战轮岗轮训,提高全市督察民警业务素质和能力,形成全市公安“大督察”工作格局。
    三、多措并举,集中督察工作全面启动运行
    集中督察工作机制改革以来,得到了市局政治部、警务保障处等相关部门和各分局、交警支队的大力支持。512日,经政治部部务会研究同意,市局从榆阳、榆横、榆神分局和交警支队抽调7名民警参加集中督察。同时,明确集中督察工作只是机制创新,不涉及体制问题,仅是抽调,不是借调更不是调动,集中督察民警实行双重管理,抽调期间不办理任何人事、组织关系手续,由警务督察支队负责抽调民警的日常管理。第一轮集中督察从5151215日结束,抽调民警到位后,警务督察支队通过集中教育培训、组织对“一带一路”高峰论坛安保工作进行现场督察等方式对抽调民警进行了督察工作岗前培训和测试。518日,刘仁亮书记主持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第一轮集中督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张智支队长对集中督察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从523日开始,按照张明副市长、刘仁亮书记狠抓问题整改和窗口一线单位的批示指示精神,警务督察支队对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察,市公安局集中督察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