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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争创】府谷检察:能动履职公益诉讼助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创建时间:2022-09-23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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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在上级院的领导下,以检察机关高质量发展为契机,锚定省检察院、市检察院2022年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要点,持续深入开展“三有”争创活动,依法能动履职,凝聚公益共识,抓重点、抓大案、抓实效、抓拓展,以检察公益诉讼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保持办案规模,完善办案结构,监督格局“有进步”

一是保持办案力度,案件质量稳中有进。截至目前,共摸排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4件;共摸排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件,提起诉讼2件。通过办案,督促收回国有资产1592.34108万元,收回各类行政罚没款52.9280万元,清理各类垃圾和废弃物13240吨,维修路面17处,拆除各类违建房屋15间,收回违法占地7.5045亩,查处过期种子1505袋、农药243瓶,维修校园周边路灯1处,排查奶茶店蛋糕店共68家,排查报废液化石油气瓶6769支,核发出租车气瓶使用登记证20份,投入使用危险品运输车7辆,行政拘留1人,安装天然气泄露报警器12处,缴纳生态修复保证金104万元。

二是发挥监督优势,国有财产保护有力。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关于加强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通知》,加大对创业担保贷款、国有土地租赁、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国有财产流失严重领域的调查监督,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探索构建国有财产保护新模式,共办理国有财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7件,追缴挽回国有财产1600余万元,案件同比上升100%。

三是落实主体责任,未成年人关爱有方。切实肩负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主体责任,让“1+5>6=实”。针对未成年人冬季滑冰溺水安全隐患问题召开公开听证会,与县教体局、县公安局等单位共商防滑冰溺水举措;针对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电子烟等违法行为,与县烟草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局座谈会商,形成打击合力;针对宾馆、KTV、酒吧等营业场所侵害未成年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建议相关行政机关检查经营单位238家,责令整改53家,行政处罚15万元。

 

二、凝聚公益共识,服务大局稳定,为民司法“有站位”

一是开展专项监督行动,拧牢燃气安全“阀门”。针对液化石油气在经营、运输、存储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开展全链条监督,最大程度上减少和消除安全隐患。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的方式,邀请府谷县住建局、市场监督局、交通运输局、工业商贸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合力推进燃气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加强横向和纵向组织协作,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工作新格局。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上述部门排查报废液化石油气瓶6769支,核发出租车气瓶使用登记证20份,投入使用危险品运输车7辆,行政拘留1人,行政罚款12万元,安装天然气泄露报警器12处。

二是落实“八号检察建议”,推进安全生产溯源治理。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有效推进安全生产溯源治理,切实维护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县应急管理局签署了《关于建立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监督管理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并邀请府谷县应急管理局、能源局、工业商贸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交通局、公安局、法院等职能部门召开安全生产溯源治理座谈会,共保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同步提升。

三是服务乡村振兴,保护传统村落。乡村振兴既要留得住“乡愁”,又要看得见“未来”。传统村落作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综合体,其中蕴含的生活民俗、民族艺术等,延续着中华民族的文化基因,是弥足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通过开展保护传统村落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并出台《开展保护传统村落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实施方案》,对辖区内8处传统村落进行实地走访调查,撰写了相关的寻访札记,以公开听证的方式推进落实对现有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与行政机关达成保护共识,为传统村落的发展和传承提供司法助力。

 

三、树立品牌意识,打造专业队伍,质量建设“有品牌”

一是打造“三个生态圈”品牌,建设生态高地。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安排部署,针对府谷县东、中、西部地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治理现状,全力开展分区域、全覆盖式的“去黑”“治黄”“覆绿”生态环境保护圈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在西部新民、老高川等煤炭资源丰富、工矿企业众多的“去黑”生态保护圈,持续强化“绿水青山就是青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督促当地政府和企业一手抓环保、一手抓经济,坚决打击非法采矿、污染环境等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在中部以木瓜等农业发展为主、存在水土流失隐患的“治黄”生态保护圈,依托“乡村振兴”战略和“守护美好生活”专项行动,守牢耕地红线、整治人居环境、保护传统村落,在生态宜居的前提下实现农副产品与特色产业的持续发展。在东部墙头等黄河流经的“覆绿”生态保护圈,参与打造最美沿黄公路,持续关注黄河生态形势,促成发展独具特色的生态旅游业。截至目前,下沉乡镇调查案件线索60余人次,摸排线索30余件,督促清理各类垃圾和废弃物13240吨,拆除各类违建房屋15间,收回违法占地7.5045亩。

二是探索“监督模型”品牌,开拓监督路径。随着信息技术飞速发展和国家大数据战略深入实施,利用大数据筛查比对,不断激发数据对法律监督的叠加、倍增作用,为实现检察监督提供了可行路径。在认真学习、实地考察和不断探索下,于今年8月份提出建立水土保持违规问题类案监督模型,为实现水土保持领域公益诉讼监督提供了“数字检察”可行路径。

三是强化“人员+案例”品牌,提升案件质效。“干事创业,关键在人。”加强公益诉讼队伍和人才建设是保证案件质效的关键。今年以来,通过以案促学,以赛验学,公益诉讼部门和个人获得多项奖励,一名干警被评为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先进个人,一名干警被评为“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一名干警被评为全市“普法工作先进个人”,一名干警被评为全省“公益诉讼检察业务能手”,办案团队被评为榆林市五一巾帼标兵岗。在案例撰写方面,精心组织专人负责典型案例的发掘、培养、办理、总结,办理的督促保护黄河流域水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榆林市人民检察院评为生态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2022年是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站在新时代新起点上,公益诉讼检察必须立足更高站位,把握大局大势,才能锚定发展坐标,把牢正确方向。府谷县人民检察院表示,接下来将持续更新监督理念,优化队伍建设,提升案件质效,锚定“站在高处、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争创一流”工作目标,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努力以府谷检察公益诉讼工作高质量发展助推府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