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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召开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

创建时间:2023-12-04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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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市委政法委召开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中央和省上有关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意见,中心组部分成员围绕学习内容作交流发言。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贺湘如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政法委机关领导干部要在学习宣传宪法上发挥示范带动、引领表率作用,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榆林。

 

会议强调,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南。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足功夫,在明理深信笃行上聚焦用力,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政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会议要求,要强化学习教育,深刻领悟核心要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从政治高度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外延,从理论深度领会深厚底蕴,从实践维度领会具体指向,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做到融会贯通。要忠诚依法履职,全力维护公平正义。要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来谋划各项工作,善于运用法治方式破解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社会治理中遇到的难题,确保始终在法律框架内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把政法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要坚持公正执法司法,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强化法治引领,抓好重点工作落实。要坚持法治促稳定、法治促发展,大力推进法治榆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以高质量政法工作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广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绥德“说事堂”经验做法,积极构建“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面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