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举办“诉源治理与‘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学术沙龙”
为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的重要指示,深刻把握“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理论内涵和实践特征,探索与新时代“枫桥经验”最新实践样态和司法审判工作的结合点,8月19日,由区委政法委组织,区法院承办在区执行事务中心举行“诉源治理与‘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学术沙龙”。
学术沙龙特邀全国人大代表黄美媚,中国法学会理事、陕西省委政法委原一级巡视员、西北政法大学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特约研究员杨建军,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马成,西北大学法学院讲师苟震参加。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宏炜,区人民法院院长高原出席活动。区法院部分班子成员、各基层法庭庭长、诉前调解中心负责人、青年法官代表以及人民调解员代表参加活动。
沙龙初始,黄美媚从当事人视角出发,结合自身参与的执行案例,围绕“柔性执法”,畅谈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现状分析;杨建军以当前诉源治理的现状破题,探讨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角色及职能定位,马成从基层社会治理与诉源治理双重视角出发,剖析当前诉源治理的现状及问题;苟震从政治、理论、技术等方面多点融合,多方分析,解析诉源治理及“枫桥式法庭”建设的方向。
高原对榆阳法院诉源治理工作经验和成效进行详细介绍,并结合本次沙龙深入探讨分析当前区法院在诉源治理中存在的影响因素,要求榆阳法院要不断探索和完善诉源治理模式,以实际行动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推动多元解纷体系构建,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彰显法院担当。
高宏炜围绕本次学术沙龙交流内容,结合当前政法工作实际提出,要压紧压实各乡镇街道行业参与诉源治理的主体责任。结合“无诉村”创建实际,探索创建激励机制,进一步推动“无诉村”创建成果向广域拓展。要把诉源治理与村规民约有机结合起来。加强法治宣传和村规民约宣传,强化村规民约约束力,更好的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要将“万人成诉率”纳入年度考核。建立科学严谨的考核体系,推动各级党委政府主动参与诉源治理和“枫桥式单位”创建,将全区万人成诉率降低到合理区间。
活动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结束,本次学术沙龙不仅是对基层法官干警能力水平升华,更是激发了基层法官干警对诉源治理和“枫桥式法庭”建设的新思考。